2021年首三季度BVI公司註冊數字激增 全球稅務規範、Common Reporting System 和 2019年經濟實體要求(Economic Substance Requirements)的打壓下,不少人以為對BVI公司的需求會不斷下滑。但是,根據BVI金融服務委員公佈的2021年第三季度簡報,首三季度註冊公司數量明顯上升:
第1季,7732家註冊,比2021同期增長46.58% 第2季,9114家註冊,比2021同期增長92.89% 第3季,9523家註冊,比2021同期增長52.27%
上升的因素,可追朔到2020年2月18日,歐洲聯盟(「歐盟」) 財政部長宣布對歐盟非合作稅收管轄區名單更新了,BVI被認為已履行對歐盟的義務,即是說,BVI現在已被歐盟認可為完全符合稅收目的司法管轄!
2019年經濟實質法例總覽 從事任何“相關活動”的“相關實體”,必需在“財務期間”結束後六個月內,透過當地註冊代理輸入”指定信息”,即營業額、支出及其他營運資料等。
如何判斷相關實體與業務是否在經濟實質法例範圍? 請參考以下:
如何應對經濟實質法例? 如果您的離岸架構是在經濟實體法例範圍內,可考慮以下兩種應對方法:
1. 滿足經濟實質的要求 根據經濟實質法例,相關實體每年都需要進行申報公司具體展業情況,包括核心業務、收入、當地實際辦公地址、員工數量(需有資質的當地全職員工)等。如業務在經濟實體法例範圍內卻不能證明具有經濟實質活動的實體會被當地政府罰款,同時公司被註銷。
2. 申請成為當地稅收居民 BVI經濟實質法中可排除的兩類主體:非當地稅務居民實體(即是在當地設立的公司本身是其他地區的稅務居民)和投資基金。如實體公司不是其他地方的稅務居民,那只能申請成為BVI稅收居民。
註冊BVI公司所需資料 1. 公司名稱:允許有中英文公司名稱,需相對應翻譯(公司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名字可含有投資、控股等;可加上國家名字如中國或中國香港可等)。 2. 董事:一人或以上,可由自然人或公司擔任(自然人無國籍限制,需年滿18歲)。 3. 股東:一人或以上,由自然人或公司擔任(無須公佈受益人身份資料;股東名冊須存放於BVI註冊代理;公司只可發行記名股票)。 4. 註冊資本:通常資本為 US$50000,無須驗資。 5. 註冊地址:必須在當地。 6. 經營範圍: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經營任何性質的業務(金融、銀行、信貸、保險等特殊行業,需獲得政府牌照)。
BVI公司的優勢 BVI公司無須繳稅,不受外匯管制,且當地政府要求遞交的資料較少,因此當地一直被視為“避稅天堂”,吸引了許多個人及跨國公司註冊營運業務。
優勢特徵
如成立BVI公司或有興趣了解更多資料,歡迎隨時聯絡聯岸會計秘書服務 : Whatsapp : (852) 9681 4118 致電 : (852) 2186 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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