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政府最近对 《2004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颁佈了多项重大修订,本篇为您提供了新立法下的关键变更及需要采取的行动。
法例有什么变更? 2022 年 8 月 12 日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基于行业的最新发展,引入了以下修正条例,确保国家继续符合国际标准:
2022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修订)法BVI Business 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22 2022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修订)条例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2 (请参阅本页底部有关法令和条例的附件原文)。
新法例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
新法例的主要变更: 1. 董事姓名公开 根据新法规,只要向英国註册处申请,经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的在缐平台 VIRRGIN 便可参阅BVI 公司现任董事的姓名。 (备註: VIRRGIN 的註册用户才能进行此类申请。)
自 2016 年以来,所有公司都必须向註册处提交其完整和最新的董事名册。新立法下的变更是董事姓名将公开並可以搜索 (但是搜索需要针对公司名称,而不是董事姓名),董事名册中的其他信息依然保密,例如出生日期、地址或前董事姓名。
2. 财务记录和账目 除了现有的记录保存义务外,新立法将引入额外的责任(除非在特定情况下豁免),要求 BVI 公司以年度申报表的形式向其註册代理人提供财务信息。
申报表的内容尚未确定,但预计将包括一份简单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无需审计。
新法需要为公司的每个财政年度准备年度申报表,並在相关的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九个(9)月内向註册代理提交。如果註册代理人在截止日期后 30 天内未收到週年申报表,则有义务通知註册处。举个例子,年终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的第一个申报截止日期预计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向註册代理提交的信息不会公开,註册代理也沒有义务向任何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局提交年度申报表或其中的信息(除非特別要求)。
上市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巳提交纳税申报表及某些受英属维尔京群岛监管的实体,将不需要提交年度申报表。
3. 重要控制人名册 新立法构建了重要控制人的公共登记册的框架。
该立法规定,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可以通过随后的法规规定作出对登记册格式的要求,並规定该法规可包括豁免或限制索取某些人的数据。
4. 公司註销和解散 根据现行法例,从公司登记册(“登记册”)中除名(通常是由于未支付年费)的 BVI 公司不会立即解散;相反,它必须在解散之前连续 7 年被取消。在此期间,公司将保留其法律地位(並可能承担责任),除非它被恢復良好信誉brought back to good standing ,否则这7 年内是丧失能力。
新立法将通过废除 7 年期限来简化有关被註销公司的规则。这意味着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新被註销的公司将在公司註册处发佈註销后立即解散。
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的公司将适用短暂的过渡安排。因此,如果您计划恢復任何目前已停业的公司,我们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将其恢復到良好的信誉brought back to good standing。最好对被剔除公司下的投资组合作审计,以评估他们是否持有任何未分配的资产,因为如果这些资产在解散前未分配,则有可能归属于政府。
5. 解散和解散公司的恢復 随着上述註销制度的变化,将引入快速恢復程序,以协助新例下被註销和解散的公司的恢復。
公司可在解散日起 5 年内提出,通过向註册处简单快速恢復申请而无需向法院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註册代理人必须在申请声明他们持有的所有信息都全部更新並且符合 BVI 的各种法规。如果申请公司的任何财产归属于政府,申请时必须通知政府。
6. 清盘官的新资格和居住要求 目前,如沒有破产、未成年、不合格董事,或者在过去两年内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对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财务管理上负责,都可或为 BVI公司的清盘官。
新法将要求 BVI 公司的清盘官必须具备 专业资格和清盘经验才能被任命为自愿清盘官,並且在被任命之前必须在 BVI 连续或累计居住至少 180 天,对于联合清盘官的公司,至少其中一名清盘官必须符合居住要求。
清盘官在清盘时需要收集、保存及维护公司的记录,並在完成清成清盘后,把所有记录的副本提交公司的註册代理人存档。
你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无需立即采取行动,但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前,所有 BVI 公司都应为新立法做好准备。 (不过,如您的 BVI 公司目前已被註销,並且考虑恢復,我们建议您现在就采取行动)。
在未来数月,有关新立法的细节会出炉。
联系我们 如您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我们协助成立BVI公司或处理週年事宜,欢迎与我们联系。 Whatsapp : (852) 9681 4118 致电 : (852) 2186 6936
Disclaimer: Whilst reasonable care has been taken in provision of information above, it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or other professional advice. INTERSHORES does not accept any responsibility, legal or otherwise, for any error omission and accepts no responsibility for any financial or other loss or damage that may result from its use. In particular, readers are advised to take appropriate professional advice before committing themselves to any involvement in jurisdictions, vehicles or practice.
|
|